翻供的法律后果

你在这里

法学论坛: 

翻供的法律后果

翻供,通俗的讲就是推翻原来的供词。从性质上讲,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原作的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

在执业中,我时常遇到翻供的情况。按翻供的动机或目的不相同,我将翻供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形:1、出于逃避罪责或推卸责任的翻供;2、出于掩盖他人罪责的翻供;3、出于澄清事件真相的翻供;4、纯粹出于对自己的口供笔录的更正的翻供;5、抱着不翻白不翻的侥幸心理的翻供。

不论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翻供无外乎两种后果:翻供成功或翻供不成功。一旦翻供成功,我们的司法自然能还事件以本来面目,也能还当事者一个公道。

如果翻供不成功,翻供者必然面临“认罪态度不好”甚至“认罪态度恶劣”的指控,给自己被从重处罚 “加分”。因此,提醒那些给出口供的人,一定要保证口供的真实性,既不能“冤枉”自己,也不能“冤枉”别人。要知道,翻供成功是很难的事情。同时,也提醒那些欲翻供者,慎重翻供,不能儿戏视之。

那么,什么情况下的翻供才可能成功呢?通过实践,我总结认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翻供前所作的认罪供述不是事实或严重缺乏证据;2、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与案件中的其他有罪证据并不完全吻合、也不完全印证;3、翻供时形成的新供述与其他无罪的证据完全吻合、完全印证。否则,翻供很难成功。

分类导航

 
Purus ipsum, ac elementum libero. Nam sem purus, blandit sed malesuada nec, consectetur sed neque. Cras iaculis quam in elit dapibus sed volutpat. Pellentesque ipsum tellus.
Purus ipsum, ac elementum libero. Nam sem purus, blandit sed malesuada nec, consectetur sed neque. Cras iaculis quam in elit dapibus sed volutpat. Pellentesque ipsum tellus.

律师名片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      邱国开律师,系本站主编,在司法机关从事过侦查和公诉工作数年,现执业于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法、公司法的研究,成功代理过大量案件,服务领域包括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企业规章制度设计、合同文本的起草、公司法律顾问等。

电话/微信:1502649194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65号5号楼10B座

以下为律师微信二维码

weixin

 

 

 

 


Tel:15026491946 QQ:47730654 Email:plato741@163.com

苏ICP备11080979号-7  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1197

本站版权归fnlvshi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站转载之资源,均为学习研究之目的,如若涉及版权,请联系站长审核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