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铮律师:青年律师的专业化之路

你在这里

常铮律师:青年律师的专业化之路

 

2012-05-09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2012年3月23日下午,北京刑事律师网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常铮应北京东城区律师协会之邀,进行“青年律师的专业化之路”的主题演讲,常铮律师就律师为什么选择要选择走专业化道路,走专业化道路对律师的益处及未来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常铮律师的演讲,得到众多律师的赞同。

 

青年律师的专业化之路

 

 

 

各位律师同仁,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东城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感谢孙中伟主任对我的邀请,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和大家交流的宝贵机会。我们今天说是讲座,其实还是交流,我把自己的执业经历和感悟与大家分享,希望能够给大家以启发和借鉴。我先抛砖引玉,之后大家谈谈各自的想法。

 

孙主任希望我和青年律师做个交流,可以讲青年律师的成长、发展,也可以将业务、技能。因为我是专做刑事辩护的,所以要讲业务,主要还是给大家说说刑事辩护,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有多少人从事刑事辩护,但是,从整个律师界看,刑事辩护风险高,收入低,比不了民事、非诉业务,再加上之前的“李庄案”、“北海案”、以及前不久的贵州案,律师被驱逐出法庭,可能更让大家觉得刑事辩护不能碰,到处是雷区。所以,我想讲具体业务,可能受众不多,就选择了今天这个题目,青年律师的专业化之路。和大家谈谈律师专业化的问题。

 

首先,第一个问题,什么是律师行业的专业化。

 

律师行业的专业化,就是律师根据自己的特长、优势或者喜好,选择一个法律服务领域,对自己的业务领域进行特定的选择,比如从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拆迁、公司业务、涉外业务、劳动法等,现在还有律师开始研究私人法律服务领域。专门做好某类法律服务业务,把这类业务研究透彻,法律研究透彻,积累丰富的办案技巧,做精、做专。

 

律师选择专业化相对容易,可以自己把握。现在也出现了许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整个律师事务所将某一法律服务领域定位于自己的业务领域,我知道的有专门做劳动法,还有专门做拆迁业务的,我们尚权律师事务所就是专门做刑事辩护的,其他业务不接也不做,所以律师都只做刑事业务。

 

当然,现在大多数律师还是“万金油”式的律师,将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是纷繁复杂的全面法律服务中。律师揽到什么业务就做什么业务,结果导致每一项业务都不“专”。但是,国内外的法律实践证明:“万金油”式的律师已不适应日益复杂的法律事务和日趋激烈的竞争的要求,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服务领域越来越宽,服务层次要求越来越高,律师分工必将日趋细化。因此,律师专业化分工、互相协作是我国律师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专业化对律师要求很高,专家型律师是律师专业化的根本标志。对律师来说,在确保必要传统业务以及广度的基础上,从长远发展出发,增强专业实践,从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投入重大复杂问题研究和处理,逐步从万金油式律师转变成专家型律师。对律师事务所来说,应主动出击,开拓新业务类型,通过利益分配、客户调剂等措施逐步从散广粗放型服务过度到精细化服务。

 

第二个问题,律师为什么要走专业化道路

 

1、律师行业发展的要求

 

从大的方面看,国际上看,很多规模化国际律师事务所综合型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one-stop-shop)的服务,而在事务所内部则分工明细,专业种类齐全,形成一个由不同“部件”(即各专业组)构成的庞大机器。欧美发达国家的有国际影响的律师事务所无一不是规模庞大、分工精细的。欧美的律师专业分工,专业精细程度也达到极致,比如,在房地产服务中,就细化到房地产设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施工、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等。

 

法律服务市场不断深入发展,社会需求不断提高,中国也要和国际接轨,要与国际经济专业化分工的趋势相应,律师事务所要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法律服务,就必须依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进行明确合理的定位,而在我们中国现阶段的律师大多数是“万金油”式的律师。什么案件都可以做,但对什么案件都不能深入渗透,这样的律师已经没有市场了。律师不应该是唯利是图的商人,如果想赚大钱,恐怕不应该选择做律师,律师也不应该只是一个裁缝或工匠,不应当一味刻板地适用法律,而应有自己的主见和对法律的深层次理解,凭借其娴熟的执业技能、高尚的职业品质、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

 

2、律师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甚至出现了只生产一种零件的企业或者只负责拧一个螺栓的工作。为调整日趋复杂的经济社会关系,法律规定愈加具体,部门法的分支越来越多,与此相适应,法律服务领域必将朝着专业化分工的方向发展。当下,各专业律师事务所或者专业律师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逐渐在各法律服务领域崭露头角。应当说,律师专业化是律师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进程。

 

3、律师自身发展的需要

 

从客户和社会需求看,没有特长的律师是不适应的,现在还有律师吃关系饭,但这要付出成本和风险,也不是我们发展的健康之路。就像我们做刑事案件,可能有人就想到是不是你们和公检法都很熟,经常和他们搞关系,但我们对于我们律师的要求,是踏踏实实的钻研业务,我们靠技术、专业赢得客户,而不是去搞关系。我们要求律师把基本功练好,最终实现客户主动找上门,而不是你去到处推销自己。

 

总之,“万金油”律师主导法律服务市场的时代已经终结,律师行业正步入“专业化”发展的新阶段,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在这个律师业转型的历史时刻,青年律师们都应该做好准备。

 

第三个问题:青年律师为什么更要走专业化道路

 

我们先说说什么是青年律师,怎么定义这个概念,如果从年龄上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年龄限定在30—35岁,有报告说44岁作为青年和壮年的界限,所以我看我们今天讲座的报名对象也提出45岁以下的青年律师,不管年龄怎么确定,但我们想这不是唯一标准,还是得看执业的年限,如果一个律师年龄虽然小,但执业年限很长,这样的话可能是年轻的老律师;也有人年龄很大了,但做律师时间短,恐怕还是要算青年律师。一类是走出校门直接进入律师楼的学生群体,他们大多没有经济基础,没有职业经验,没有社会关系,欠泛沟通、协调能力。另一类则是从其他行业转入律师业的,此类律师虽然在从事律师职业之前有过工作经历,相当一部分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人脉关系以及一定的交际、协调能力。但面对律师行业日趋专业化,竞争日趋激烈,同样存在如何适应和发展问题。所以就有提出执业五年以下的,年龄不是标准。律师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职业。

青年律师为什么要走专业化道路,还得从青年律师面临的成长困境说起:

 

1、缺乏经验和技巧

 

没有案源

 

2、“二八”定律的影响

 

3、收入低

 

困难归困难,困难再大,我们还是要看到目标是什么。

 

专业化符合律师职业的内涵,也利于塑造诚信形象。作为律师,不论你是“全能”律师,还是专注于某一领域的专业律师,在当事人眼里,你就是专业人士。因为,律师职业的内涵就是“专业”。基于对你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信任,当事人将重要事务委托给我们处理,专业化使我们不至于辜负当事人的这种信任,利于塑造诚信形象。

 

专业化是我们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必然选择,利于打造品牌和声誉。面对国内外浩瀚庞杂的法律规定和各类法律理论体系,要掌握和精通各领域的法律知识是不可能的。此外,各领域的法律事务尚有许多非法律的相关知识需要律师了解。因此,只有走专业化之路,专注于某一业务领域,才能真正提高我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有利于品牌和声誉的打造。法律服务市场的逐步开放,使我们必须顺应专业化这一国际趋势,否则难以同国外律所相竞争。所以,无论多少困难,专业化是我们谋求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四个问题:青年律师如何走专业化道路

 

一方面,从律师个人看

 

律师的专业化定位需要考虑诸多主客观因素,包括与目前个人生存需要等诸多因素结合起来。专业化定位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尤其面临目前生存需要时。专业化定位要考虑诸多因素,不能单凭爱好和想当然。至少要考虑如下因素:1、原有专业法律知识基础;2、原有其他专业知识和经验基础,如外语基础、外贸工作基础、银行工作基础、基础社会专业工作经历;3、原有法律实践基础;4、已有的社会关系领域;5、本所专业案源来源情况等等。

 

另一方面,我总结实现专业化目标的“三个一”

 

1、有一个定位

 

2、选择一个平台

 

一种较好的解决方案——“专业化分工、团队化合作”

 

在事务所内部实现“专业化分工、团队化合作”,或许是解决专业化道路上存在的困难的一种较好的方案。

 

3、有一份坚持。

法规类型: 

分类导航

 
Purus ipsum, ac elementum libero. Nam sem purus, blandit sed malesuada nec, consectetur sed neque. Cras iaculis quam in elit dapibus sed volutpat. Pellentesque ipsum tellus.
Purus ipsum, ac elementum libero. Nam sem purus, blandit sed malesuada nec, consectetur sed neque. Cras iaculis quam in elit dapibus sed volutpat. Pellentesque ipsum tellus.

律师名片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      邱国开律师,系本站主编,在司法机关从事过侦查和公诉工作数年,现执业于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法、公司法的研究,成功代理过大量案件,服务领域包括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企业规章制度设计、合同文本的起草、公司法律顾问等。

电话/微信:1502649194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65号5号楼10B座

以下为律师微信二维码

weixin

 

 

 

 


Tel:15026491946 QQ:47730654 Email:plato741@163.com

苏ICP备11080979号-7  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1197

本站版权归fnlvshi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站转载之资源,均为学习研究之目的,如若涉及版权,请联系站长审核后删除